1、标的企业名下宗地情况: (1)土地面积情况:权证面积204218㎡(折306.33亩,以证载面积为准)权证编号:长国用(2012)第0178号,因受2019年9月22日颁布的长株潭绿心总规的影响,该306亩(以证载面积为准)用地中的约81.811亩(以证载面积为准)被扩宽的湘江风光带禁建区占用,仅剩余约224.45亩(以证载面积为准)住宅用地和九年制中小学用地(具体用途对应面积须待后续调规确认); (2)土地规划情况: 上述剩余约224.45亩(以证载面积为准)中的住宅用地规划指标为容积率≤1.5、建筑密度≤25%、绿地率≥45%、高度≤40米; (3)土地现状线型瑕疵情况: 标的企业宗地因受2019年9月22日颁布的长株潭绿心总规的影响,引起约81.811亩(以证载面积为准)被扩宽的湘江风光带禁建区占用,导致剩余的约224.45亩(以证载面积为准)住宅用地和九年制中小学用地线型很不规整(详见所附线型图),其中约64.38亩(以证载面积为准)住宅用地无进出通道,约30亩(以证载面积为准)处于禁建线和相邻单位山体用地之间,异型无法利用,意向受让方必须在本项目公告期内提交一个标的企业名下宗地控规地块线型调整方案,该线型调整方案须既满足相关技术规范又双赢可行,即须有长沙市规划信息服务中心或标的企业名下宗地目前所在的“暮云南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单位盖章的书面认可意见,并经湖南省长株潭烟草物流有限责任公司确定该方案是否双赢可行,且出具盖章的书面认可意见。经上述两方认可的线型调整方案待本项目成交后再按法定程序办理规划调整; (4)土地基础设施配套情况: 土地现状除西侧双向两车道通路外,北侧规划支干道和给水、排水、强电、弱电、燃气等基础设施均未配套到位; (5)土地使用年限情况: 土地使用权证于2012年6月11日发放,从政府审批之日计起,已使用10年,余60年使用期,需本次产权转让工商变更登记完成后的标的企业自行缴费修改年限; (6)土地拆迁遗留问题: 土地现状存在少量的迁坟、清表、协调等拆迁遗留问题,由本次产权转让工商变更登记完成后的标的企业实施项目开发时自行处理; 2、根据湘新融达评报字[2021]第0232号资产评估报告,截止2021年5月31日,标的企业欠转让方长沙县星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人民币20476.8123万元,受让方支付完全部交易价款后,成为标的企业相应债权人。 3、其他信息详见湘天勤会所字[2021]第004号、湘天勤会所字[2021]第119号审计报告、湘新融达评报字[2021]第0232 号资产评估报告。 |